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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借贷纠纷,如果借款人系已婚,建议夫妻双方共同出具借条,防止财产转移

发布者:佟新宝|时间:2025年02月24日|173人看过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案情简介:二被告是夫妻关系,二被告与原告系朋友关系。2018年 6 月 22 日,二被告向原告借款 40 万元,原告按被告指示将钱转给被告李某账户。2020 年 5 月 27 日,二被告向原告借款 50 万元,原告按被告指示将钱转给被告于某账户。二被告于 2021 年 6 月4 日还了 33 万元,2021 年 7 月 15 日还了 4 万元,2021 年 12月 1 日还了 3 万元,三次共还给原告 40 万元,尚欠本金 50 万元至今未还。2021 年 12 月 3 日,二被告为原告补签了一个 50万的借条,并标明每月给付利息 7000 元。2022 年 7 月 22 日被告向原告借款 16000 元。2022 年 8 月 6 日被告向原告借款 10万元,双方约定月息 1.5%。2023 年 9 月 25 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4000 元。另外,2021 年 11 月 8 日,被告说其朋友曹某需要资金周转,被告有 10 万元,原告同意垫付 20 万元,以原告的名义借给曹某 30 万元,双方约定月息 1.8%。曹某后将 30万元本金全部偿还给了被告,被告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,退还给原告 15 万元,尚欠 5 万元未还。综上,被告共欠原告借款本金 676000 元及相应利息至今未清偿。

律师评析:上述借款中二被告共同出具借条的借款只有50万元,剩余的176000元借款只有男方签字,女方未签字,原告也无法举证证明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,该176000元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律师建议如果借款人为已婚人士,建议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或者欠条上签字,防止一方欠债后为了躲避债务通过离婚方式转移财产的情况,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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